📌桃園市議員朱珍瑤-法律小教室:隨便占用土地,需要付出代價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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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律師!你幫我看一下,水利會主張我要拆除地上物,而且要付不當得利費用!」阿伯說著。
「你是否占用水利會之土地?」我詢問著阿伯。
「應該不算占用,當時它們有位水利會站長,我有跟他打招呼!」阿伯說著。
「打招呼是甚麼意思?」我詢問著阿伯。
「就是在上面放點東西」阿伯說著。
「那你知道那個站長名字或找得到作證嗎?」我詢問著阿伯。
「不知道名字、也不知道他去哪裡了!」阿伯說著。
「有書面借用契約證明嗎?」我詢問著。
「沒有」阿伯回答著。
「當時有證人嗎?」我詢問著。
「沒有」阿伯回答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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